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北理工办发〔2023〕15号)的有关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量化测评、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现将材料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也可以直接到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号楼536)当面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18日
公示电话:68913938
联系人:刘周密 王文静 历凌霄 丁翊伦 刘晓雪
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
②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③反映问题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④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⑤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⑥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
材料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