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关于开展
2025年度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的通知
各系(中心)、实验室: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25〕23号)、《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北理工发〔2018〕30号)、《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参加实验安全管理办法》(北理工办发〔2018〕49号)、《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资实〔2021〕70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的通知》(资实〔2025〕56号)有关要求,学院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2025年学校将利用“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开展培训。登录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zsc.bit.edu.cn),通过“综合平台-安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采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进入“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完成培训。
二、参训人员
学院全体2025级硕士生、2025级博士生、2022级本科生全体学生,均需参加此次培训。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需全员参加,如在本科或硕士阶段曾培训合格的,由于安全培训内容有更新且培训工作有时效性等原因,仍然需重新接受准入培训。
其他新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参考相关要求执行,如有非材料学院的学生新进入材料学院实验室开展实验,负责教师要先向学院报备,完成校-院-实验室三级培训及签署责任书后,方可开展实验。
三、培训环节
培训包括校级必修环节、院级必修环节和实验室级安全准入培训三个环节。每人需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准入培训。同时,每位学生需签署责任书。
(一)校级必修环节(2学时)
所有参训人员须在2025年11月10日前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完成学校必修课程的学习和必考试卷的答题,考试合格线90分(满分100分)。必修环节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院级必修环节(不少于14学时)
院级实验室安全培训包括线上必修课程和必考试卷以及院级线下培训课程。
1.院级线上必修课程和必考试卷(不少于13学时)
所有参训人员于11月20日前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完成学院必修课程的学习和必考试卷的答题。登录方式及操作指南见附件1。考试合格线为90分(满分100分)。
2.院级线下培训课程(不少于1学时)
(1)实验室安全讲座
学院已于9月11日面向2025级研究生举办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地点为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一层报告厅,会上宣贯了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实验室危险源辨识以及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知识。
《材料学院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培训》课件已上传至资实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请全体2025级硕士生、2025级博士生、2022级本科生全体学生认真学习。
(2)消防知识讲座
学院联合保卫部已于9月20日面向2025级研究生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地点为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一层报告厅,学院邀请了消防领域专家讲授消防知识以及实用有效的火灾预防、应对方法。
学院将于近期组织2022级本科生消防安全讲座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活动
学院联合保卫部已于9月20日面向2025级研究生举办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活动,专家和保卫部教师演示了消火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学生进行灭火器实操训练。未参加的2025级研究生请关注学院近期补训通知。
学院将于近期组织2022级本科生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验室级安全培训(不少于8学时)
实验室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须对其进行实验室级安全培训。学生指导教师、实验房间负责人及仪器设备管理员等相关教师须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实验室可开展线下安全培训,也可利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开展线上安全培训。
1.实验室级线下培训
实验室级培训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本实验室危险源的应急处置方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计量器具、检测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选用与佩戴,化学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和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等。其中包括至少1次应急演练(含针对重要危险源的应急演练)。
开展线下培训做好培训记录,采用学校统一发布的《实验室安全培训记录簿》做好培训记录(详见资实处网站-下载中心),参训学生、培训主讲教师、实验室负责人需签字确认。学院定期抽查记录簿,以便了解实验室对学生的培训情况。
2.实验室级线上培训
鼓励教师利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开展房间级线上安全培训。系统的具体操作使用说明见附件2。
(四)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生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实验室前,“学院、指导教师、学生”三方须签订《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见附件3,一式三份。未签订责任书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
2025级硕士和2025级博士生,11月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责任书交至5号教学楼539办公室;2022级本科生,待确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后,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完成责任书签署并提交学院;其他新进实验室的学生,11月20日前,以实验室为单位将责任书提交学院。
如有非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的学生在材料学院实验室开展实验,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对学生的安全培训,并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与学生、学生所在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做好留存。
四、培训要求
各系(中心)、实验室应严格督促相关学生完成此次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工作,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对于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实验室安全培训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4,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
安全培训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依据相关管理规定,不服从、不配合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或安全培训及安全准入工作落实不到位均属于违规行为,将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给予惩处,并纳入系(中心)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联系人:刘老师 68913948-302。
附件:1.必修环节操作指南
2.实验室级管理员操作使用说明
3.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