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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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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北京理工大学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十佳班集体、优秀宿舍(文明宿舍)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全面发展、勇担使命,成长为“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激励各学生集体凝心聚力、团结互助、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积极营造优良班风舍风学风,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全日制在册学生;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全日制在册学生(不含2026级新生和2026年硕转博学生);

3.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十佳班集体、优秀宿舍(文明宿舍):全日制在册学生所在班级、宿舍(不含2026级新生集体)。

二、评选名额

1.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学院可推荐1-2名);

2.本科生:优秀学生标兵(1个)、优秀学生(15个)、优秀学生干部(3个);

3.研究生:优秀学生标兵(9个)、优秀学生(95个)、优秀学生干部(19个);

4.集体:研究生优秀班集体(3个)、优秀宿舍(1个)、十佳班集体(学院可推荐1-2个)。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个人奖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追求进步;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

3.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二)集体奖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重视思想引领,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2.集体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

3.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风气,整体学习和研究取得较好成效;

4.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公益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劳动锻炼活动等。

四、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评选

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感强,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2.个人事迹正能量、真善美,能够代表学校学生群体“领军领导人才”,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因突出事迹被广泛关注,得到校级以上官方媒体报道;事迹特别突出者,经申报单位审核,可放宽此条件;

4.在同一学历层次在读期间,曾获“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曾获“最美大学生提名”荣誉称号的学生可参评“最美大学生”。

五、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优秀学生

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科生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优良率在70%以上,获得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本科生上一学年在学术创新中有突出成绩,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60%以上,获得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获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4.个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产生较好社会影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得到重要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为学校赢得声誉。

(二)优秀学生标兵

符合“优秀学生”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科生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优良率在80%以上,连续两次获得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2.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科研成果突出,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

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负责人以及党团组织、班集体主要学生干部,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科生上一学年成绩优良率在60%以上,获得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工作中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获得“学业奖学金”;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工作中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六、优秀班集体、优秀宿舍评选

(一)优秀班集体

符合集体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者:

1.班级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有效;

2.班级成员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班级骨干以身作则,具有领导力,紧密联系同学,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3.班级高度注重班风建设,班级氛围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健康向上、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能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4.班级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本科生班级在上一学年及格率一般不低于80%(1-挂科人数/班级总人数≥80%),研究生班级在上一学年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且科研成果突出。

另外,获评优秀班集体的单位同步获评学校文明班集体,相关荣誉另行发放。

(二)优秀宿舍

符合集体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

1.学风良好,宿舍成员上一学年一般无不及格课程;

2.宿舍环境干净整洁,氛围温馨舒适,成员健康生活;

3.宿舍成员团结互助,形成独具特色的宿舍文化;

4.宿舍制度合理规范,且宿舍成员能够遵守和维护;

5.宿舍内学生党员、宿舍长等骨干示范作用突出。

另外,获评优秀宿舍的单位同步获评学校文明宿舍,相关荣誉另行发放。

(三)十佳班集体

近三年获得过或当年度拟获得“优秀班集体”的,可推荐参评“十佳班集体”。

六、评比程序

(1)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学生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选择“最美大学生/提名”,10月26日17:00前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填写事迹内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3年9月以来),简明扼要、事迹突出,同时将相关事迹证明材料上传附件。

(2)十佳班集体申报

推荐班级的负责人需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选择“校级十佳班集体”进行申请,10月26日17:00前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

同时填写《2025-2026学年材料学院评优汇总表》(附件)中的班级项目工作表,于10月26日17:00前提交至bitmsexg@163.com,邮件名称“2026十佳班集体项目+班级+负责人”。

(3)优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申请,11月2日17:00前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同时填写《2025-2026学年材料学院评优汇总表》(附件)中的个人项目工作表,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2日17:00前提交至bitmsexg@163.com,并抄送本年级辅导员,邮件名称“2026评优个人项目+班级”。

(4)优秀集体申报

有意向申报优秀集体的负责人需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申请,11月2日17:00前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同时填写《2025-2026学年材料学院评优汇总表》(附件)中的班级项目工作表和宿舍项目工作表,于11月2日17:00前提交至bitmsexg@163.com,并抄送本年级辅导员,邮件名称“2026评优集体项目+宿舍号/班级+负责人”。

(5)学院评审

学院对优秀个人、优秀集体荣誉称号进行初评推荐和线上审批工作,并公示3个工作日。

(6)学校复核

最美大学生: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函评,确定入围评审答辩的学生,入围学生另行单独通知。经学生答辩及专家评审后,确定获评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佳班集体: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函评,确定入围评审答辩的班集体,入围班集体另行单独通知。经班集体答辩及专家评审后,确定获评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生服务中心对初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情况和获评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学生工作部对初评名单进行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校长办公会审定

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注】表彰奖励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通过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程序等获取表彰奖励的,有严重损害表彰奖励声誉行为、影响恶劣的,将撤销其表彰奖励并收回证书。

七、其他说明

1.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宁缺毋滥,保证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要提高政治站位,对参评人选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对其申请材料给予指导;

3.“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二者不可兼得,“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者不可兼得,对于重复申报造成的名额浪费,所在单位不再补报;

4.学习成绩、担任职务情况等只填写2025-2026学年情况;评选条件中要求所获得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级,为2026年内获评的奖学金等级;

5.本科生学习成绩以教务系统中2025-2026学年所有成绩为准,研究生学习成绩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2025-2026学年所有成绩为准;

6.初评名单以待学校审核状态名单为准,学校复核中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将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单位不再补报,并缩减次年评选名额。



材料学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