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23〕10号)和《北京理工大学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名额
我院分配到5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和16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奖励资助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2024-2025学年内评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兼得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优良率8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10%以内(含),综合测评专业排名10%以内(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有任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30%(含30%)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评审,院长签字(可使用签名章)并加盖学院公章确认。具体要求见附件1。上述比例不得通过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得出,如某学生在99人中学习成绩排名第10,即排名10.1%,须按超出10%处理。
注: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第1、综合测评名列前茅的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各学院、书院根据名额择优评定,需提交情况说明,经学院评审,院长签字(可使用签名章)并加盖学院公章确认;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各学院、书院参考分配名额,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排名进行推荐;
6.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7.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4-2025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一)9月10日24:00前,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要求填写(操作参考附件2)。
注:1.转专业学生由2024-2025学年所在学院或书院评定。
2. 申请理由字数为200到300字之间,须全面详实、如实反映本人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四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3. 经学院评审后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清晰个人生活照1张和1000字左右个人风采自述文章(word版本),文章须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充分展示个人优秀事迹。(生活照及个人风采文章不需要在系统提交,学院评审完成确认上报候选人名单后,由学院统一收集并发送至平台邮箱);
4. 请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并确保信息准确,超过截止时间后如撤销申请或修改信息,无法再次提交申请;如确实需要修改信息,请联系学院辅导员老师操作退回。
(二)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1)《2024-2025学年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表》(见附件3);
(2)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者彩色扫描件),要与申请表中的成果一一对应(含“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推荐理由”中提到的成果),包括2024-2025学年成绩单。
请确保上报材料及时、齐全、完备,尤其是学生申请表和材料,务必按照表格填写说明和要求来填写,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并返回申请材料,学院将不再接受其申请。
9月10日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bitmsexg@163.com,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2025本科生国奖/本科生国励志-材料学院-学号-姓名。
(三)学院审核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名额分配,确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并公示3个工作日,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业务室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国家审定后发布获奖公告。
五、发放流程
(一)奖学金发放
学生资助业务室将根据国家公布的获奖名单安排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所有资金直接打入学生的招商银行卡。学生需确保招商银行卡号在计划财务部备案。
(二)奖学金证书发放
国家奖学金证书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生资助业务室收到国家颁发的证书后,将发放至学院办公室。国家励志奖学金无证书。
六、其他事宜
1.奖学金兼得要求
①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②政府部门类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
③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获得一次,可以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⑤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⑥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学院(部门)自行规定。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学校及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应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国奖资助宣传小组”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享受经济资助的同时,需饮水思源,诚信感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默认自动加入学生服务大队。
附件: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说明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线上申请流程说明
3.2024-2025学年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表
材料学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