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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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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2310号)和《北京理工大学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名额

我院分配到5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和16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奖励资助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2024-2025学年内评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兼得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优良率8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10%以内(含),综合测评专业排名10%以内(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有任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30%(含30%)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评审,院长签字(可使用签名章)并加盖学院公章确认。具体要求见附件1。上述比例不得通过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得出,如某学生在99人中学习成绩排名第10,即排名10.1%,须按超出10%处理。

注: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第1、综合测评名列前茅的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各学院、书院根据名额择优评定,需提交情况说明,经学院评审,院长签字(可使用签名章)并加盖学院公章确认;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各学院、书院参考分配名额,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排名进行推荐;

6.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7.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4-2025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一)9102400前,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要求填写(操作参考附件2)。

注:1.转专业学生由2024-2025学年所在学院或书院评定。

2. 申请理由字数为200300字之间,须全面详实、如实反映本人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四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3. 经学院评审后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清晰个人生活照1张和1000左右个人风采自述文章(word版本),文章须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充分展示个人优秀事迹。(生活照及个人风采文章不需要在系统提交,学院评审完成确认上报候选人名单后,由学院统一收并发送至平台邮);

4. 请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并确保信息准确,止时间后如撤销申请或修改信息,无法再次提交申请;如确实需要修改信息,请联系学院辅导员师操作退回。

(二)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1)《2024-2025学年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表》(见附件3);

2)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者彩色扫描件),要与申请表中的成果一一对应(含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推荐理由中提到的成果),包括2024-2025学年成绩单。

请确保上报材料及时、齐全、完备,尤其是学生申请表和材料,务必按照表格填写说明和要求来填写,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并返回申请材料,学院将不再接受其申请。

910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bitmsexg@163.com,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2025本科生国奖/本科生国励志-材料学院-学号-姓名。

(三)学院审核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名额分配,确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并公示3个工作日,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业务室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国家审定后发布获奖公告。

五、发放流程

(一)奖学金发放

学生资助业务室将根据国家公布的获奖名单安排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所有资金直接打入学生的招商银行卡。学生需确保招商银行卡号在计划财务部备案。

(二)奖学金证书发放

国家奖学金证书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生资助业务室收到国家颁发的证书后,将发放至学院办公室。国家励志奖学金无证书。

六、其他事宜

1.奖学金兼得要求

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政府部门类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

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获得一次,可以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学院(部门)自行规定。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学校及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需的学科(专业)倾斜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应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国奖资助宣传小组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享受经济资助的同时,需饮水思源,诚信感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默认自动加入学生服务大队。

附件: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说明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线上申请流程说明

3.2024-2025学年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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