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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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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材料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名额(转专业学生在2021-2022学年所在学院或书院评定)

教育部分配我校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19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66人;

材料学院分配到2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和15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二、奖励办法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由上级部门制作证书并由学校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由学校制作证书并发放。

3.同一学年内评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可兼得,特殊说明除外。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6.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在2021-2022学年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含通识选修在内的所有课程)。综合考评排名可通过两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平均值计算而得。

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体育成绩和宿舍卫生达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1-2022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含通识选修在内的所有课程)。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1-2022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

1.纸质版: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肆份(填写说明不用打印)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申请表要求规范整洁美观,表格内容一律电子填写,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不按填写说明填写表格,经审核后将退回重新提交。

2.电子版: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申请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500字以内,主要介绍基本学制内在校期间学习成果、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表现,不限于2021-2022学年。请务必写明学号、姓名、所在单位、年级及专业,以及申请奖学金类型。)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

(5)《2021-2022学年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表》(见附件5);

(6)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和2021-2022学年成绩单原件照片或者彩色扫描件。其中证明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内容要与申请表中的成果一一对应(含“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推荐理由”中提到的成果);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部盖章。

纸质版材料请按照材料收取时间提交到中关村校区5号教学楼536办公室

材料收取时间:9月15-16日9:00-11:00、14:00-17:00,

9月17-18日9:00-11:00。

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18日11:00前打包发送到邮箱bitmsexg@163.com,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国奖/国励志-材料学院-学号-姓名

(二)学院审核

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评学生人数。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计划于2022年9月21日组织复审(请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提前准备答辩PPT,具体答辩时间及顺序另行通知),根据名额确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并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三)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获奖材料,并在学生事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经上级单位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其他事宜

1.凡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如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已发放资助款,本学年不能参与任何类型奖学金、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请确保上报材料及时、齐全、完备,尤其是学生申请表和材料,务必按照表格填写说明和要求来填写,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并返回申请材料,学院将不再接受其申请。


材料学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