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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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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夏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2023届夏季预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2023届夏季符合研究生院双证预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评选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时,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范围内;评选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时,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范围内,地区定向生以及国防、医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定向生可参评。

三、评选名额

1.校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比例分别为毕业人数的15%、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即市级优秀毕业生同时也是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学院分配的校级毕业生名额。

2.本科生名额优秀毕业生名额21个,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7个。

3.我院预计毕业硕士人数为196人,预计校级名额预计为29人,市级名额为10人;预计毕业博士人数为105人,预计校级名额预计为16人,市级名额为5人。

由于研究生最终实际毕业人数将于6月确认,学院上报优秀毕业研究生到学工部后,学工部将根据实际毕业人数确定各学院的最终名额。

4.上一学年A类延期博士、2023年春季毕业生也可纳入本次评选范围,占用今年评选名额,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四、评选条件

(一)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任何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具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及以上。

2.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评选程序

1.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评选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并征求班主任、主要任课教师及广大同学的意见,择优确定参评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2. 学生工作部在初步审核之后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向全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务会议审核通过,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3.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其所在培养单位应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所在培养单位名额扣除、不递补。

六、说明

1.申报与提交材料

5月24日12点前毕业生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stu.bit.edu.cn)-“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参考附件1,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需同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导出打印

5月24日12点前填写《2023夏季优秀毕业生评审信息汇总表》(附件2),各班班长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bitmsexg@163.com。邮件命名【2023夏季优秀毕业生+班级】。

毕业生导师及班主任填写意见后,将纸质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5月24号12点前提交至各班长处,各班班长请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24日12点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5号教学楼536办公室。

*所有材料均需附证明文件,其中科研成果要求明确标注第几作者、三大检索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

2.61日前,学院完成评审并公示学院官网。

材料学院

2023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