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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浓厚学校创新创业氛围,选拔优秀团队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现组织开展第七届大赛的参赛工作,并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赛”主体赛事

根据大赛通知规定,我校学生可报名参加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青年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其中高教主赛道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均需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产业命题赛道以后续方案为准。

二、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本科生创意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研究生创意组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创意组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创业组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月19日-5月7日)。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系统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

1)系统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系统已开放,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2)材料提交。完成系统报名后,参赛团队须填写《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将word版本附件1、附件2和项目商业计划书(PPT版本)均以“材料-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提交至邮箱:bitmsetw@163.com,截止时间为5月5日9:00前。务必提交报名表。否则会影响后续参赛。

2.校内赛(5月8日-6月7日)。系统报名成功,并由学院推荐的参赛项目方可进入校内赛。校内赛分为网评、复赛答辩、训练营、金奖答辩4个阶段。

1)5月8日-5月13日为网评阶段。主要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商业计划书(PPT版)进行评审,选拔优秀项目进入复赛答辩。

2)5月14日-5月18日为复赛答辩阶段。答辩时间待定,以线上方式进行。根据网评和复赛答辩综合成绩确定入围校内赛训练营名单。

3)5月19日-6月1日训练营阶段。拟邀请往届获国赛金奖、双创导师、投资人,以线上讲座形式,从行业痛点、市场调研、技术壁垒、商业模式等方面对项目进行梳理和指导,协助参赛团队提升项目质量和竞争力。

4)6月2日-6月7日为金奖答辩阶段。答辩时间、方式待定,将根据答辩成绩确定校内赛金奖项目。

根据校内赛成绩和北京市分配的名额数,确定推荐参加北京市赛的项目名单(推荐名额数需等北京市教委下拨,由北京市教委根据各高校网上报名的参赛项目数量及往届成绩综合确定)。

3.北京市赛(6月-8月)。市赛将根据决赛答辩成绩确定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名单,其中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3个。

4.总决赛(10月下旬)。大赛共产生2000个高教主赛道入围项目(国内项目1500个、国际项目500个)、5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入围项目。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


学院将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请有意参赛的师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参赛意向调查问卷,并加入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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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邢飞

联系方式:010-68913938

材料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