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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公示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19]19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研函〔2021〕079号)要求,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组织研究生进行了申报,并进行了初评和复评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向学校等额推荐8名硕士生、7名博士生,差额推荐4名硕士生,4名博士生。其中等额评定,由学院认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其他推荐学生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以学部为范围进行差额评选。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等额推荐

博士

序号

学号

姓名

1

3120185595

周佳辉

2

3120195617

牛秀秀

3

3120185619

疏金成

4

3120185615

张其雨

5

3120195620

许睿

6

3120195624

赵梦

7

3120185602

董瑞琪

硕士

序号

学号

姓名

1

3120191153

林诗滢

2

3120191211

朱皓麟

3

3120191119

方永盛

4

3220191017

陈雪强

5

3120191185

王秋雯

6

3120191134

郝宇童

7

3120191120

高铭达

8

3120191161

刘姗

二、差额推荐

博士

序号

学号

姓名

1

3120185613

徐子祁

2

3120185564

彭辉

3

3120185606

秦培凡

4

3120185537

曹东

硕士

序号

学号

姓名

1

3220191101

张月星

2

3120191195

叶戈

3

3120201232

张萍萍

4

3120191160

刘山歌


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也可以直接到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公室(5号楼536)当面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2020年9月30日

公示电话: 68913938

公示邮箱:bitmsexg@163.com

联系人:刘晓雪 历凌霄 李森 邢飞


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

②、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③、反映问题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④、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⑤、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⑥、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

材料学院           

2021年9月26日